产品定义: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营用房的贷款。
业务特点:
方便、快捷,灵活的担保方式。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男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含60岁);女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含55岁)。
贷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支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50%以上;
4、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
|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最高限额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50%。
贷款期限:
一般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
申请办理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办理贷款时,应填写《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申请调查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和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认可的其他偿还能力的证明,借款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原则上还需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和近期纳税凭证;
|
|
4、房开商开具的首期付款证明和存款凭证;
5、购买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原件;
6、保证人同意为其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还款方式:
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办理地点:
省辖所有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