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本人或他人在贵州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信用社取得一定金额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
业务特点:
方便、快捷、保值。
贷款对象:
凡持贵州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存单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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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最高限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
贷款期限:
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办理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原件,存单预留印鉴或密码
4、出质人和财产共有人质押承诺书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1年(含1年)以内的,可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取按月(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办理地点:
省辖所有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