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调查农户基本情况为基础,通过评定农户信用等级,以农户信誉条件,发放满足农户生产经营、生活消费资金需要的小额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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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特点:
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贷款对象:
经信用社评定的信用农户。
贷款条件:
1、在信用社服务区域内,具有本地户口,且居住稳定;
2、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
3、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4、从事种植、养殖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合法经济来源;
5、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评定信用等级时无不良贷款。
信用等级的设定和授信额度:
农户信用等级设为:优秀、较好、一般。
1、优秀授信额度:3万元以下(含3万元)
2、较好授信额度:1万元以下(含1万元)
3、一般授信额度: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
贷款期限:
结合农户的实际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合理确定,一般为1—3年。
申请办理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有效身份证件
3、贷款证
还款方式:
整贷零还、整贷整还、零贷整还、零贷零还。
办理地点:
核发贷款证的信用社办理。 |